案情介绍
江苏常州的一家出口企业A通过展会形式接触到一墨西哥买家B,通过该联系人的介绍签订了价值近25万美元的合同订单。出口企业事先本着谨慎原则,但又怀着尽量谈成此笔生意的迫切心情,让对方先付了少许预付款,剩余部分支付设定为OA90天,并按照联系人的要求将货发给第三方。A企业按照合同要求,分三批发货,货物到港后被及时提走。
由于联系人迟迟不付款,出口企业A才意识到风险的存在,立刻向中国信保通报损失并委托勘察。经海外渠道联系合同买家B,B反馈从未与出口企业签订过合同,也从未与出口企业做过交易,盖章也并非其公司签章。经核实联系人邮箱,发现联系人均是用hotmail邮箱与出口企业联系,并非公司邮箱,且之前预付款付出的抬头均是不同抬头进行付款。
渠道经努力与对方联系人联系,对方承认因自己无进出口权,故借用了B公司的抬头签订合同。但其名下无任何资产,导致该案件后续追偿困难。
▲本期案例人物关系图
案件启示-
国际贸易鱼龙混杂,广大出口企业在关注买家违约风险的同时,更需核实清楚买家的真实身份,确认合同买家的真面目。在此建议做好以下几点:
01需核清买方联系人真实身份。
出口企业在开展贸易之前,需核实联系人的身份,如名片、联系邮箱、买家公司的授权文件等,如无法确认真实性,可通过中国信保调取资信报告进行信息比对。
02了解买方下游销售情况
买方下游销售与上游采购是否匹配,评估买方下达的订单是否合理。无论订单大小,无论新老客户,无论大小买家,出口企业都要时刻保持警惕,充分调查评估,以便做出正确的决策。
03加强出口企业内部风险控制
出口企业应强化风控控制,在签订合同前进行买方尽调,采用正确途径的预付款、控制提单的形式降低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合理确定结算方式、放账金额等,实时关注订单执行情况,及时催收应收账款,保障交易安全。
以上,希望能帮助大家在外贸交易中练就“火眼金睛”规避风险,稳妥交易。
来源:中国信保江苏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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