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是交易额超5000万美元的“甜蜜”关系,一桩被对手恶意竞价的买卖后,“好伙伴”竟变“债务人”,被违约拖欠1200万美元的中国企业应该何去何从?
中国某供应商A公司与巴西起重机经销商B公司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交易总金额超5000万美元。然而,经历了一段合作“蜜月期”以后,B公司却拖欠A公司1200万美元货款。经多次协商未果,A公司遂委托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下称“中国信保”)进行海外追偿。
经中国信保调查发现,B公司面临的市场形势不佳,一方面由于巴西关税政策调整导致进口成本增加,另一方面由于竞争对手倾销,主要是A公司在巴西的另一家区域代理商低价销售,导致B公司起重机销售受阻。
这一因素也直接导致A公司与B公司的合作关系的恶化,从“蜜月”走向关系破裂。
中国信保向B公司主张货款,B公司以被保险人违反代理协议为由向A公司提出1650万美元的高额反索赔,并拒绝任何和解方案。但B公司始终拒绝提供任何有效的书面证据材料。
A公司和B公司签署了仲裁条款,约定仲裁机构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A可以在获得仲裁胜诉裁决后再到巴西申请执行。
但根据巴西联邦宪法的规定,在国外取得的仲裁判决需要在巴西联邦最高法院完成“Exequatur”认证程序,此程序需要18个月的时间。
而A公司如果采取在巴西诉讼的方案,可在提起诉讼后立即向法院申请“禁止令”,通过“禁止令”控制B公司尚未提取的起重机,该方案的风险是,巴西法院可能会以合同中约定仲裁争议解决方式为由拒绝受理A公司提出的诉讼请求。
经多方考虑,A公司最终选择在巴西提起诉讼。
A公司在10天内获得了地方法院颁发的“禁止令”。
根据“禁止令”,B公司在法院判决前不允许再提取保税区仓库中A公司出口的起重机,并将相关起重机移交法院或在法院同意下暂由A公司控制。在法院要求下,海关保税区仓库查找到一台A公司的起重机。
同时在我方律师的多次申请下,法院又扣押B公司仓库的四台起重机,由于四台起重机已销售给了下游买方,法院通知了B公司下游买方将货款支付到法院账户。
B公司在收到地方法院的传票后,在圣保罗州高等法院提起反诉并申请解除“禁止令”。
高等法院认为B公司仍正常经营没有破产风险,没有申请扣押B公司动产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并宣布取消了A公司的“禁止令”。
在B公司申请下,巴西地方法院又以双方签署了仲裁条款为由撤销了本案的诉讼,并判决A公司承担B公司律师费用约120万美元。
对于巴西地方法院做出的判决,中国信保指导A公司立即在巴西高等法院提起上诉,要求高等法院取消地方法院的判决,并由地方法院继续审理此案。
上诉四个月后,巴西高院判决A公司胜诉并取消巴西地方法院的判决,本案继续由巴西地方法院进行审理。
在巴西律师的协助下,A公司成功申请冻结了B公司的银行账户上的部分现金,以及办公楼和两块土地,上述资产预计价值在200万美元左右。后续B公司曾多次向圣保罗州高等法院和联邦法院提起上诉但均被驳回,本案判决于2018年底出具并正式进入执行程序。
在申请强制执行程序后,根据巴西法院效率,对于已冻结的银行账户律师预计还需要1年左右的时间法院才会批准放款。
B公司土地及办公室尚需要完成估价等手续,最后拍卖时间及金额尚不确定。中国信保同时也了解到B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不佳,申请破产的可能性极高。
虽然巴西诉讼程序跌宕惊险,执行终结遥遥无期,但A公司所幸已及时获得中国信保近千万美元的赔款,企业资金压力得到缓解。未来A公司也将在中国信保及律师的专业指导下继续推进执行程序。
本案是中国企业采用诉讼手段在巴西地区追讨大额欠款较为成功的案例。
多数拉美国家行政效率和司法透明度较低,有法不依、司法腐败、行政干预和久拖不决等问题普遍存在。对于普通商业诉讼案件,拉美主要国家一审平均最低审理周期约2年。
中国企业应综合考虑案件情况,评估采用诉讼或仲裁手段进行追讨。
中国信保在拉美地区主要国家巴西、阿根廷等与多家专业商账追收公司和高端渠道建立合作,渠道服务范围可覆盖拉美全境。
对于遭遇海外买方拖欠、破产、拒收等风险的中国企业,中国信保及其海外合作渠道将因案制宜,研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尽最大努力保障中国企业合法权益。
巴西文化、语言、法律制度及贸易习惯等方面的差异,可能成为中国企业出口业务的潜在风险。为此小编搜集整理了以下出口巴西的贸易风险,供企业参考。
货款拖欠风险
由于巴西的利率很高,普通企业的年利率基本上在20%以上,许多企业甚至超过40%。因此,对于巴西进口来说,企业利率过高是许多巴西买家不愿预付款的主要原因。
从订单到发货,海运,货物到达巴西港口,买家分销货物,货物销售完成,巴西客户必须在六个月内实现目标。因此,当买家没有足够的钱时,他们会试图推迟付款,这是巴西买家拖欠付款的主要原因。
支付风险
巴西企业从中国进口时普遍采用一般贸易方式,付款方式多为电汇支付20%或30%的预付款,装船后凭提单复印件或D/P方式通知对方付全款。这种方式存在一定支付风险。建议中国企业审慎评估巴西进口商的经验能力和资信情况,否则有可能发货后,款项难以收回。如果巴西进口商拒收货物,应当设法争取货物的处理主动权。
低效率风险
巴西存在办事效率低,审批时间长的问题。建议委托值得信任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其他中介机构办理当地事宜。
企业信息获取受限
根据巴西法律法规限制,以下信息获取受限:
(1)巴西企业注册号、企业类型、采购及销售信息、信用记录及其他负面记录信息受限,只能获取部分。
(2)巴西私人公司不公开详细财务,上市公司财务公开程度高,公共公司财务公开程度为中等。
(3)巴西企业的抵押记录没有中央统一收录渠道。
(4)只有巴西上市公司才有证券交易所信息。
来源:中信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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