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是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备受重视。从出口信用保险角度而言,为进一步保障中国企业发展出口业务,企业对“买家”的选择应该更加谨慎,以减少逆向选择、贸易损失的可能性。
基本案情
2023年,被保险人A公司(与中国信保签订中小企业综合保险保险单)向阿联酋买方出口一批核桃,并约定签订合同后付10%的预付款,船到港前10日内付10%的货款,剩余货款待货物到港30天内付清。
被保险人按约定将货物送达指定港口后,买方共支付了17%的货款,截至付款期限结束,剩余货款一直未付,A公司多次催款依旧无果,随后A公司提出索赔。
受A公司委托,中信保委托渠道进行了海外走访勘察。调查发现,买方确认了贸易事实,但未确认债务金额,同时提出质量争议,渠道要求买方提供质量争议的证明材料,买方表示目前不在阿联酋,承诺回到阿联酋可与渠道见面会谈。
后渠道多次联系,均未获得买方反馈,随后渠道进行实地拜访,发现买方暂时停止营业,无法与之取得联系。
案后回顾
A公司在此案中遭受了时间、成本等多项损失,甚至在理赔结果等待期间,A公司内部资金流已难以运转,运营也随之陷入困难。
但从贸易的源头来看,这一切本可以避免:买方资信报告显示,此阿联酋买家员工数仅有4人,公司注册于2020年1月,注册资本也仅有8万余美元,同时从渠道反馈的店面照片来看,这家企业占地极小,方方面面来说其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买家”。
如果贸易开展前,A公司就调取该买家的资信报告,或实地进行考察,仔细斟酌后再进行决定,结果也许会有所变化。
案例启示
01增强防范意识,慎重选择贸易对象
企业在进行出口贸易时,由于地理位置遥远,对出口国的交易对象不甚了解、难以选择。对此,企业一定要增强防范意识,不能够与不了解的企业随意签订合同。
在面对贸易对象时,企业可以向中国信保调取意向买方的资信报告来进行初步的筛查和选择,必要时也可以通过实地考察的方式对未来的贸易伙伴进行进一步的了解,重点对贸易对象的经营实力、财务状况、规模大小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考察。
经过多轮考察,并对贸易对象的信誉可靠度有了较为清晰的认知后,再与其签订合同是较为稳妥的决定。
02提高谈判能力,慎重选择支付方式
经过多重考察后,若企业仍坚持选择一个规模较小,且之前未进行过合作的贸易对象,企业自身首先应该提高谈判能力,尽可能制定利好自己的合同条款,在支付方式的选择方面,可以尽可能提高预付款的支付比例,以减少“买方拖欠”、“买方拒收”时的损失。
03及时排查风险,尽早止损减损
企业将货物出运后,应密切关注货物到港时间、货物当前市场价格、单据所在地,以及买家可能存在的经营情况变化,同时保持与买家的联系,尽可能和买家进行书面提示对账。若在交谈过程中侧面发现买家当前的经营情况出现恶化的可能,应及时采取止损减损的措施。
来源:中信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