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关总署最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签证管理办法》,海关总署决定,自2021年12月1日起,对输往欧盟成员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和列支敦士登等已不再给予中国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国家的货物,海关不再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输上述国家的货物发货人需要原产地证明文件的,可以申请领取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截止目前,仍然保留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仅剩挪威、新西兰、澳大利亚三国,对出口至这三个国家的货物,企业仍可申领普惠制证书。
公告原文: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3968366/index.html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稳步发展和国际贸易地位的逐步提升,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宣布对中国普惠制“毕业”。
根据欧亚经济委员会通报,自2021年10月12日起,欧亚经济联盟取消给予中国输联盟货物普惠制待遇,出口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的货物将不再享受普惠制关税优惠。
海关自同日起,不再对出口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曾经,根据欧亚经济委员会的普惠制方案,联盟给予中国出口的肉及肉产品、鱼、蔬菜、水果、部分原材料商品和初级加工产品关税优惠。出口至联盟的清单中的货物,在其关税税率的基础上,免除25%的进口关税。
日本则是在2019年4月1日起不再给予中国输日货物普惠制关税优惠。自2019年4月1日起,我国海关不再对输日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及相关日本进料加工证书。
普惠制优惠关税是指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出口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含某些初级产品)的一种普遍的、非歧视性的、非互惠的优惠关税,是在最惠国关税基础上进一步减免的一种特殊关税。
这项政策有利于帮助发展中国家提升出口产品的竞争力,扩大出口,促进发展中国家工业化和经济发展。
中国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和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平均关税减免幅度在6%左右。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国普惠制“毕业”的同时,部分国家和地区仍然保持着对越南、印尼、孟加拉国、柬埔寨等国家的普惠制待遇,这意味着我国的部分劳动密集型出口产品面临着更严峻的挑战。
来源:外航运、进出口经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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