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阿根廷生产和劳工部在阿根廷《官方公报》发布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棉布作出反倾销终裁,决定对中国的涉案棉布设定最低出口离岸价即每米3.23美元,如若来自中国的涉案棉布低于最低限价,进口商应支付相当于最低出口离岸价和申报出口离岸价之间差额的反倾销税。
涉案产品南共市海关编码为5208.43.00、5209.42.10、5209.42.90、5209.49.00、5210.49.10、5211.42.10、5211.42.90和5211.49.00。
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