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国家重启边境!多国下调进口关税!7月外贸新规与您息息相关2020-07-10

一、国内政策

1. 免征港口建设费执行期延长至2020年底

316日,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减免港口建设费和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公告》,进一步明确免征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自202031日零时起至202063024时止执行,以船舶进出港时点为准。

624日,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发布2020年第30号公告,决定免征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执行期限延长至2020123124时。

2. 10个地方海关试点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

海关总署613日对外发布公告,决定在北京、天津、广州等10个地方海关开展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出口监管试点。

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710”,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适用于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货物;

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810”,简称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适用于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货物。

跨境电商企业或者委托的代理报关企业、境内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物流企业应当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向海关提交申报数据、传输电子信息,并对数据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应当符合检验检疫相关规定。

海关总署明确,试点将在北京海关、天津海关、南京海关、杭州海关、宁波海关、厦门海关、郑州海关、广州海关、深圳海关、黄埔海关开展;根据试点情况及时在全国海关复制推广。

1对于不涉及出口退税的出口B2B低值货物,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注册企业可通过单一窗口6HS编码以简化申报模式向海关申报电子清单。

2海关对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可优先安排查验。

3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适用全国通关一体化,关区内企业可以选择向属地海关进行申报,货物在口岸地海关进行验放。

4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和退货货物可按照跨境电商类型进行转关。其中,跨境电商综试区所在地海关且通过跨境电商出口统一版系统申报的,可将货物品名以总运单形式录入跨境电商商品一批,目前广州、佛山、肇庆等跨境电商综试区海关适用该批量转关政策。

3. 青岛海关全面启用原产地证书虚拟审签中心

71日起,青岛海关全面启动原产地证书虚拟审签中心,关区全部原产地证书实现一个中心审核,破除隶属海关辖区界限,构建原产地证书线上智能化自动审签+人工集中分类审签新模式,提高了审签效率。

针对非优惠原产地证书,青岛海关通过线上智能化自动审签,改变传统人工审签模式,非优惠原产地证书审签时长由原来的3小时缩短至1分钟,并且可以全天候自动审签。

针对优惠原产地证书,采用人工集中分类审签模式,实现关区内统一分工,隶属海关不再需要在20多种原产地规则和填制要求中转换,优惠原产地证书审签时长由原来半个工作日缩短至1小时以内。

此外,原产地调查流程环节也由之前的3次压减至2次,原产地实地调查时长压缩30%以上,非实地的原产地调查100%实现非接触办理。

4. KN95口罩新规延长一年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新的呼吸防护标准GB2626-2019,于202071日起正式实施。

这一标准将替代GB 2626-2006,将对KN95 型口罩在呼吸阻力、气密性、实用性能、清洗和消毒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更能反映口罩实际使用过程中的性能。

610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决定将GB 2626-2019《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国家标准实施日期延长至202171日。

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2171日之前的过渡期内,企业可以自行选择执行GB 2626-2006GB 2626-2019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尽早按新标准组织生产。

5. 中国给予孟加拉国97%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616日发布公告,按照我国给予同中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97%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承诺,根据我国与孟加拉人民共和国换文情况,自202071日起,对原产于孟加拉人民共和国的97%税目产品,适用税率为零的特惠税率。

97%税目产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0)》(税委会公告〔20199号)特惠税率栏中标示为受惠国LD”5161个税目,受惠国1LD1”2911个税目,以及受惠国2LD2”184个税目,共计8256个税目。(内容来源:财政部)

6. 对原产基里巴斯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税率

海关总署30日发布2020年第77号公告(关于原产于基里巴斯共和国的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税率问题的公告)。公告明确,经国务院批准,自202071日起,在进出口关税方面给予基里巴斯共和国最惠国待遇,对原产于基里巴斯共和国的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税率。

二、国外政策

1. 越南对汽车零部件进口实施零关税

57/2020/NĐ-CP规定,越南对用于汽车加工、组装产业而国内未能生产需进口零部件和原材料实施零关税。越南政府颁行57/2020/NĐ-CP号议定,修改、补充政府关于出口税税率表、进口税优惠税率表,商品名单和统一比例税率,综合税税率的122/2016/NĐ-CP号议定以及125/2017/NĐ-CP号议定。

57/2020/NĐ-CP规定,对用于汽车加工、组装产业而国内未能生产需进口零部件和原材料实施零关税。

享有零关税优惠对象为:生产、加工汽车零部件企业;生产和组装汽车的企业等。

申请优惠税审批时限不超过6个月,从11日至630日或71日至1231日。

新议定于2020710日生效

2. 美墨加协定生效

71日,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定USMCA)将正式生效,取代已实施20多年之久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美国政府将美墨加协定标榜为“21世纪最高标准的贸易协定。值得注意的是,协定中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具有排他性,若三方中任何一方与非市场经济国家达成自贸协定,另外两方可将其踢出协定。

3. 德国VAT税率下调至16%

202063日晚间,德国总理默克尔宣传布经过21个小时讨论协商最终达成一致的1300亿欧元的一揽子经济刺激方案,其中核心政策就是下调增值税税率:原本适用于19%增值税的商品税率降低为16%;原本适用于7%增值税的商品税率降低为5%政策执行有效期为202071日至20201231日。

4. 沙特上调部分产品关税及VAT

621日,沙特关务署宣布自620日起上调部分产品的进口关税,调整幅度从0.5%-15%不等,受影响的产品由531日通知中的3000项减少至1449项。620日前离开出口国港口的产品不适用上调后的税率。

动植物产品:224项产品;

化学品及橡塑胶产品:50项产品;

皮革:27项产品;

纸类及橡胶类产品:38项产品;

纺织及鞋帽类产品:91项产品;

矿物、瓷砖、金属及钢铁类产品:878项产品;

机械、电器及汽车零配件产品:115项产品;

仪器、家具、玩具、艺术品及杂项制品:26项产品。

此外,71日起,沙特增值税(VAT)直接翻了三倍,由5%上涨至15%,并直接对电商征收增值税。

5. 迪拜部分港口舱单必须提供8位数海关编码

根据迪拜海关条例,自2020615日起在杰贝阿里港(JEBEL ALI )卸货的所有货物进口舱单上必须提供8位数的海关编码(HS CODE)。为了确保完全符合海关的要求,在提交装载指示时必须同时给予有效的8位数的海关编码。如果是多种商品,则所有商品的海关编码都需要在装载指示中明确列出。

6. 土耳其自我国进口商品以人民币结算

土耳其中央银行当地时间619日对外发布消息称:所有于本月18日起通过该银行支付从中国进口商品费用的公司,均以人民币进行结算。这是土耳其首次以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土耳其央行表示,以人民币结算将进一步加强土耳其与中国之间的金融合作。中国驻土耳其大使邓励表示,下阶段,中国鼓励中土两国公司使用更多的本币结算业务,并在这方面采取必要措施。

7. 这些国家7月起重启边境

欧盟从71日起取消对中国等15个国家公民的入境限制,准许其进入欧盟国家。由于美国新冠肺炎疫情局势依然严峻,此次欧盟重开边界暂时不对美国开放边境。此外,俄罗斯、巴西、印度等国也不得前往欧盟。

迪拜自当地时间77日起将允许外国游客入境,持有迪拜居留签证的外国居民则于622日已可入境。为确保安全性,进入迪拜的人员必须出示其新冠检测结果呈阴性的最新证明,或者在抵达迪拜机场时接受检测。此外,迪拜公民和居民也可自623日起恢复出境旅游。

71日起,泰国将允许部分外国人入境,其中包括来自日本、新加坡、韩国、中国内地和中国香港的商务人士及专业技术人员。上述人员如果入境时间达到或超过14天,则要先隔离14天;如果入境时间短于14天,则不用进行隔离,但要进行核酸检测,且在泰国境内不可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618日起,澳大利亚、文莱、中国大陆、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新西兰、韩国和越南地区的旅客可以持签证入境新加坡。但需满足以下要求:旅客过去14天一直呆在以上国家;入境新加坡后,必须自我居家隔离14天;在隔离结束前必须自费接受核酸检测。

日本《朝日新闻》71日称,由于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新冠肺炎疫情状况趋于稳定,为恢复商务人士往来,日本政府决定本月与中国、韩国就放宽出入境限制进行协商。据了解,日本政府的方针是优先商务人士,其次是留学生,最后才是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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