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介绍:
中山某电子音响出口企业A
行业知名买方B
双方关系:合作多年,基于长期以来良好的合作关系,企业A以信用赊销的方式支持买方B采购。
2、买方想把损失转移给我?
2020年9月
企业A陆续向买方B出运了数批货物,约定付款方式为OA 120天,金额60万美元。
2021年7月
企业A向中国信保广东分公司通报信用风险信号,表示买方B在支付货款方面有所延迟。
同时企业A提及,买方B表示此前交易的部分型号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但经企业A多方了解,买方B提及有质量瑕疵的货物已经全部销售,市场反应良好,且买方B所采购的货物均由B自行设计,所提出的质量瑕疵主要由于设计缺陷所致,并非生产端的问题。此番拖欠疑似由于买方其他型号产品滞销,库存积压,因此想将部分损失转移给出口企业。
3、这种情况怎么应对?
得知该情况后,中国信保广东分公司建议企业A尽快与买方B交涉逾期款项问题,并立即停止向买方B发货,避免更大的损失。
企业A与买方B随即进行沟通交涉,但买方B一直消极应对。多次协商无果后,企业A正式向中国信保广东分公司报损。接到报案后,中国信保迅速通过海外渠道与买方进行谈判,并持续对买方展开追讨。最终,买方B主动向企业A提出和解谈判,并与企业A顺利达成和解方案,最大限度弥补了企业A的损失。截至2022年1月,企业A已收到买方B拖欠的全部货款,风险正式解除。
提示:
在国际贸易中,部分知名买方利用自身的强势地位,向出口企业提出不合理要求。很多出口企业考虑到未来可能的合作选择了忍让,自身利益无法得到保障。建议出口企业积极借助出口信用保险工具,最大限度地降低贸易风险、保障收汇安全。
来源:中信保
上一篇:一起国外买家定制订单弃货纠纷案
下一篇:赊销交易订单怎么做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