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欧盟国际采购工具将于近期生效
近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国际采购工具”(IPI)文本。条款规定,IPI将于欧盟官方公报发布文本后第60天正式生效,生效后对欧盟所有成员国都具法律约束力。IPI提出,根据《欧洲联盟条约》(TEU)第21条,欧盟制定和推行共同的政策和行动、加强国际关系各领域合作,以鼓励各国融入世界经济,其中包括逐步取消对国际贸易的限制。IPI措施适用于不低于1500万欧元的工程和特许权采购,以及不低于500万欧元的商品和服务采购(以上数额均不含增值税)。(中国驻欧盟使团经济商务处)
二、英国发布申请出口动物源食品要求
2022年7月1日,英国环境、食品和农村事务部发布申请出口动物源食品要求。主要内容:(1)欧盟和非欧盟国家必须获得批准才能向英国出口动物和动物源食品;(2)出口商必须遵守所有相关的认证要求;(3)获准向英国(英格兰、苏格兰和威尔士)出口动物和动物食品的国家无牛海绵状脑病(BSE)风险和其他疾病;(4)相关国家的主管当局才能申请批准将动物和动物食品出口到英国,主管当局必须发送电子邮件至英国卫生与植物检疫局(SPS)进行贸易保证。该要求自发布之日实施。(海关总署)
三、希腊将口罩等防疫物资增值税低税率政策延长至2022年底
据希腊《每日报》报道,希腊投资发展部长乔治亚季斯近日宣布,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在希腊重新蔓延,到年底前,口罩、消毒制剂和塑料手套的增值税率将保持在6%。个人卫生用品的较低增值税率将恢复到24%。乔治亚季斯表示,此项措施暂不结束并将再次延长六个月。(中国驻希腊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四、欧亚经济联盟将人工养殖水产品纳入出口许可管理程序
2022年6月29日,欧亚经济联盟(EEC)网站消息,欧亚经济委员会董事会决定将欧亚经济联盟关税区的出口许可程序扩大到人工养殖的野生活体动物。EEC海关关税和非关税局副局长WasilyaBaikadamova称该决定是由于以水产养殖产品为幌子,通过非法捕捞获得的有价值的水生生物资源出口案件增加。她解释说,现在在欧盟的框架内,有一个出口野生水生生物资源的许可程序,在与第三国的贸易中适用非关税监管措施。同时,在技术上不可能确定在野外捕获和在水产养殖中生长的水生生物资源的不同来源。该决定将在其正式发布之日起60个日历日后生效。根据欧亚经济联盟的监管框架,水生野生动物生物资源的出口是在向联盟国海关当局出示出口许可证和(或)结论(许可文件)后进行的。为了获得它们,联盟国家的授权机构应特别提交确认捕捞合法性的文件。(海关总署)
五、多米尼加制订部分进口零税率农产品进口要求
2022年6月27日,多米尼加共和国农业部发布第3/2022号决议,制订部分进口零税率农产品进口要求。主要内容:(1)进口报关前,必须通过外贸单一窗口(VUCE)申请进口;(2)零税率产品包括:鸡肉、奶粉、新鲜大蒜和豆类;(3)进口许可证可通过外贸单一窗口(VUCE)向农业进口委员会提出书面请求。进口许可证的有效期不超过九十天。该决议自发布之日实施。(海关总署)
六、南非拟制订鱼类及相关水产品名称标准
2022年7月1日,南非标准局发布咨询文件,拟制订鱼类及相关水产品名称标准。主要内容:(1)范围。适用于在南非市场销售的鱼类和无脊椎动物名称,以及增加新物种时命名要求;(2)定义。物种名、常用名、野生捕捞等6个相关定义;(3)要求。没有通用名称、替代名称的情况下,水产品应在标签中体现群总称;如果名称或物种未在附件A和B中列出,则标签应标识任何出版物中的正式名称;如果在这些出版物中也没有发现此类名称和物种名称,则应向原产国有关国家当局提交科学名称正式申请;(4)标签要求。水产品标签包含学名和通用名称、水产品(包括加工产品)名称或配料表中要区分养殖或野生捕捞、产品名称可称为"X",后跟鱼的通用名称,其中"X"表示捕捞国或鱼的原产地;所有进口物种都应在通用名称中包括捕捞国、标签还要符合相关国家立法、SANS289和SANS458中规定的要求。该咨询文件意见反馈期截至2022年8月29日。(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