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则农产品拒收案件看巴以冲突带来的风险
案情介绍
F企业是一家从事坚果类加工产品的企业,出口土耳其客户L,采用银行托收,双方的沟通很顺利,但随着收汇日期超期,一切都变了…
本次交易约定两个小柜分批发货,第一个柜子顺利出运,并执行完毕。第二个柜子也于2023年5月抵达港口,相关单据买方银行也已收到,但客户L并未提货付款。因此企业联系该客户,客户L在应收款日后,每隔半个月提出一次尾款支付计划,但均未履行。客户L表示由于目前不在土耳其,回去会第一时间处理,双方约定最后付款期限为2023年7月12日,2023年7月13日,客户告知企业F办理退运手续,拒收货物,并不会承担滞港费。
此时企业F陷入两难的境地,是退运?还是转卖?退运时间漫长且货物即将过季,但寻找新买方意味着继续承担高昂的滞港费,是否能寻找到买方还是未知数,企业权衡再三,还是选择寻找新的转卖渠道,最后企业成功寻找到新买方,双方约定分摊了滞港费,信保对企业损失部分予以了赔付。
案件启示
近期,巴勒斯坦与以色列的冲突不断升级,巴勒斯坦地区遭到以色列的持续轰炸,处于失控失联状态。同时,周边中东国家也剑拔弩张,冲突地区港口货物滞港、损毁;客户失联、拒收、拖欠的情况也将大幅增加,阿拉伯国家与以色列之间的空运海运也处于受限状态。
再此,信保建议:
(一)及时对在手订单进行排查,分析研判,尤其是收货地在冲突及周边地带的客户,尝试与其进行沟通,出口商对收货地点与时间、结算方式、商务合同进行调整,避免货物滞港、损毁。进口商及时与客户联系更改发货时间、途经港口、或根据不可抗因素请求退还预付款。
(二)时刻警惕风险异动,当无法联系客户时,及时采取止损措施、控制下一步货运计划、并向信保报案。
来源:中信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