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限额申请异常信号,避免损失扩大2024-04-28

被保险人A公司申请B买方限额,B买方是行业头部品牌,具备较为完善的销售及经销体系,与A公司历史合作良好。

20232A公司发起B买方的限额申请,首次申请180天的信用期限。中国信保在限额审批时发现,B买方现有资信报告中买方负债大额为负,违反会计准则,无法采信,已更换渠道调取资信。建议A公司补充2月出运计划,下调申请金额,待更新资信报告后再考虑全年计划。

A公司前期已排产,急于出售在手库存,且自身有严格的应收管理体系,B买方年度收入稳定增长,双方合作多年也有较深的了解,希望能中国信保能给予限额支持。

中国信保与A公司进行会谈,进一步了解B买方的经营趋势、前期大额亏损原因、双方合作情况等,同时对A公司进行了风险提示。为支持客户业务发展并加强风险防控,在多轮沟通下,中国信保最终满足了企业的部分限额申请,设置制定失效日期的限额条件,后续根据B买方财报调整信用限额。

20242月,在B买方项下,A公司报损3宗案件,涉案金额800余万元。

案件启示

限额是风险防控的第一道防线,本案中,B买方的风险前期在限额申请过程中就初现征兆。中国信保结合买方的实际情况及时提示了相关风险并且通过降低赔比的方式给予了部分满足。

在此也提示出口企业,前端限额申请的异常信号均需重点关注,特别是审批结果为零或者经过多次争取都难以足额授信的客户。对于此类客户在业务中要加大沟通频次,在业务合作前期或者中期分析、梳理并尽可能得规避相应风险点,避免后续大额损失的情况发生。

来源:中信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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